人力资源管理专升本报名
一、人力资源管理招生对象与学制
招生对象为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学制2.5年5
二、人力资源管理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较强竞争能力,具备企业管理、经济、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从业资格,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高级复合应用型人才。
三、人力资源管理培养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达到以下培养要求:
1.掌握管理学、心理学、经济学和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2.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
3.熟悉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4.具备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
5.了解学科理论前沿发展动态,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6.掌握一门外国语,有一定的听说能力,能阅读专业外文文献;
7.掌握计算机操作的基本技能,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自动化技术。
四、主考院校
青岛大学、山东轻工业学院
五、课程设置
教学计划中设校考课、统考课和选考统考课。(注:前加*课程为校本素质能力特色课程。)
校考课: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一)、政治经济学(财经类)、人力资源概论、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管理心理学、劳动就业概论、社会保障概论、企业管理概论、企业劳动工资管理、劳动经济学、职业指导原理与实务、*职业素质与就业、*创新能力。
统考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基础会计学、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公共关系学、劳动关系与劳动法、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薪酬管理、工作分析、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选考统考课:英语(二)难以通过的学生,可选考如下课程,要求修够14学分:社会学概论、行政管理学。
六、实践教学环节
有关统考课程实践考核、课程实习、职业能力和职业资格鉴定、社会实践、科研交流、求职与就业模拟、毕业实习、毕业论文。
七、教学与文凭、学位管理
本专业为本科教育试点专业,教学计划中的所有课程均由我校统一开设,执行统一教学大纲,采用统一教材,组织统一考试,实行统一评分标准。毕业文凭由青岛大学或山东轻工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电子注册。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要求的,可由主考院校授予学士学位。
八、能力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本专业学生可考取《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等能力证书;通过职业资格鉴定,可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指导师职业资格证书》等。
九、人力资源管理就业方向
本专业人才是我国紧缺人才之一,毕业生可在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和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就业,可从事人力资源计划制订、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岗位分析和工作设计、人员招聘与选拔、雇佣与劳资关系管理、员工培训、工作绩效考核、员工薪酬与福利设计和管理、员工职业生涯指导、员工档案保管以及教学科研、就业指导和咨询等方面的工作,就业前景非常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