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岛农业大学市场营销招生对象与学制
招生对象为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大专毕业生
二、青岛农业大学市场营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良好职业素养、较强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掌握较熟练的市场营销方面的工作原理和技巧,具有市场营销从业资格,能从事市场营销及管理工作的高级复合应用型人才。
三、青岛农业大学市场营销培养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达到以下培养要求: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现代市场营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掌握市场营销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具有独立分析和解决有关市场营销实际问题的能力;
3. 具有一定的市场调查研究、市场开发和促销等能力;
4. 熟悉我国有关市场营销的方针、政策与法规,了解国际市场营销的惯例和规则;
5.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开发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
6. 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
7. 掌握计算机操作的基本技能,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自动化技术。
四、主考院校
五、青岛农业大学市场营销课程设置
教学计划中设校考课、统考课和选考统考课。(注:前加*课程为校本素质能力特色课程。)
校考课: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英语(一)、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计算机应用基础、基础会计学、消费心理学、企业管理概论、市场调查与预测、市场营销学、谈判与推销技巧、公共关系学、广告学、*职业素质与就业、*创新能力。
统考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金融理论与实务、消费经济学、企业会计学、国际市场营销学、市场营销策划、商品流通概论、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谈判。
选考统考课:要求修够25学分,可在任何专业的统考课程中任意选考。
六、实践教学环节
有关统考课程实践考核、课程实习、职业能力和职业资格鉴定、社会实践、科研交流、求职与就业模拟、毕业实习、毕业论文。
七、教学与文凭、学位管理
本专业为本科教育试点专业,教学计划中的所有课程均由我校统一开设,执行统一教学大纲,采用统一教材,组织统一考试,实行统一评分标准。毕业文凭由山东大学或山东经济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电子注册。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要求的,可由主考院校授予学士学位。
八、能力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本专业学生可考取《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等能力证书;通过职业资格鉴定,可取得《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中国市场营销资格证书》、《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经营师职业资格证书》等。
九、青岛农业大学市场营销就业方向
本专业人才是社会需求量较大的人才,各类企业均有需要,一直呈现供需两旺的良好态势,就业前景十分广阔。毕业生可在企事业单位和商贸公司从事商品推广促销、市场调研、营销策划、信息统计、市场管理、客户服务、科研培训等工作,就业岗位包括企业的营销策划和市场预测人员、企业营销部门的市场调查员和信息统计员、企业销售部门的业务员或主管、零售企业或批发企业的促销员和推销员及售后服务员、咨询服务企业的咨询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