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物价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做客“网络在线问政”,就“我市物业管理”专题与市民展开交流沟通。小区物业各项收费问题成为网友关注的话题,据悉,我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的是业主自治管理,物业、停车服务收费主要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由业主选聘的物业公司,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物业费收取成关注焦点
物业费的收取问题,一直是市民普遍关注的话题。有网友提出,交房当天就收物业费,没入住为什么要收取物业费?市物价局价格管理处副处长苏长征表示,按照现行政策,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自物业交付之日起按月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已纳入物业服务范围但物业尚未交付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交付手续的,物业服务费用从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办理交付手续之日起按月计收。
有网友提出物业定价乱七八糟,作为普通业主也不知道物业公司的定价依据是什么。苏长征解释说,我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的是业主自治管理,物业、停车服务收费主要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由业主选聘物业公司,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政府仅对保障性住房(房改房、集资建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大会未成立之前的物业、停车服务收费进行过渡管制,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中小车停车服务费地上不超过30元/月,地下不超过50元/月。具体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一个菜单,列明收费标准及对应的服务内容,其中物业服务收费为基准价格,停车服务收费为最高限价,具体收费标准通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并应在所在地的价格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小区停车费怎么收才合理?
小区内地上车位,物业收租金是否合理?怎么评定小区物业是否达标?不达标物业费怎么交?针对网友的一系列问题,苏长征答复说,按照现行政策,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库)所有权属于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停车且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停车服务的,应当交纳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库)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停车且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停车服务的,应当交纳停车服务费和车位使用费;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独立拥有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的车位,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停车且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停车服务的,应当交纳停车服务费;经业主大会同意,占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停车的,停车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业主大会的决定交纳公共场地使用费。公共场地使用费的收取及标准的制定与调整,由业主大会自行确定。
小区门禁维修,物业要动用房屋维修基金,这合理吗?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刘毅表示,根据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小区门禁属于共用设施设备且保修期已满的,已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可以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但使用方案应当在小区明显位置公示不少于7日,并经有利害关系的所占面积及户数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可以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如未达到规定比例,物业企业无权动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记者 吴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