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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业
定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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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配餐员(师)是根据用餐人员的不同特点和要求,运用营养学的基本知识配制适合不同人群合理营养要求的餐饮产品的人员。现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营养配餐员国家职业标准》,并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是保证公众营养与健康的国家职业准入工种。 即将颁布的《国民营养条例》规定:100人以上的食堂、餐饮单位,菜肴不再仅由厨师直接配制,而需在营养师的指导下共同完成;300人以上的食堂、餐饮单位,必须配备专门的营养管理师。国家旅游总局目前规定在2008年奥运之前,所有参加接待奥运的单位,必须配有2~3名营养配餐员。另外众多的医疗机构、食品生产、销售企业以及社区的工作人员,都急需掌握营养保健知识。可见营养配餐员的发展市场巨大,前景广阔。
营养配餐员(师)的发展前景: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的腾飞,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从“吃饱求生存”、“吃好求口味”,向“吃好求健康”的模式转化,人们越来越重视营养膳食均衡,而我国真正受过营养专业教育的也不过 72人,被卫生部称之为“中国的72只大熊猫”,但这些“大熊猫”很多现在已经不在了。虽然很多大学已开设了营养课程,培养了一批人才,但是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现状不容乐观。据上海营养学会副秘书长宣佩莹说,目前我国营养师不足4000人,如果按照日本每300人配备1名营养配餐师来推算,我国缺少400万营养配餐师。中国营养学会调查403所医院中,只有47%设有营养科,从事营养方面的工作人员1722人,而真正具备营养师配餐资格的只有392人,仅占2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立了新的职业工种“营养配餐员(师)”正是适应了这种需求。
“营养配餐员(师)”职业标准的确定,是针对我国餐饮业而制定的行业准入工种,也就是说所有经营与非经营餐饮业,必须配备营养配餐员(师)。国家旅游总局规定在 2008年奥运之前,所有参加接待奥运的单位,必须配备2-3名营养配餐员(师)。可见,营养配餐员(师)的发展市场巨大,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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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介
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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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配餐员(师)是根据用餐人员的不同特点和要求,运用营养学的基本知识配制适合不同人群合理营养要求的餐饮产品的人员。现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营养配餐员国家职业标准》,并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是保证公众营养与健康的国家职业准入工种。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的腾飞,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居民膳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但同时由于缺乏科学的营养知识与正确的营养观念, 很难做到膳食平衡,存在动物蛋白多、海鲜多、高脂肪、少蔬菜、少主食等弊病。难免形成高血脂、高胆固醇、高血液粘稠度,从而导致血管硬化,诱发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以及糖尿病等现代 “文明病”。 2005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首次推出"营养配餐员"的考核鉴定项目,国家已经把营养配餐员规划为一个新的职业,并把它作为提高国民素质,推动21世纪健康工程的重大项目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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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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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配餐员的职业定义、营养配餐员的职业道德 、食品营养基础知识重点 、食品安全知识重点、食物中毒及预防知识重点、有关法律基础知识重点 、确定食谱的能量和主要营养素、确定主食的品种和数量 、确定副食的品种和数量 、营养计算 软件应用 、调整与确定食谱、营养配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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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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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班,面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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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
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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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餐饮及相关工作者,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有志于从事营养配餐行业的社会各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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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
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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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餐饮职业(如烹调、面点、餐厅服务等)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连续从事餐饮相关职业(如烹调、面点、餐厅服务等)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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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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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餐饮业企业、 院校、幼儿园、厂矿机关单位、民航、铁路、医院、养老院、保健品公司、医药公司、快餐公司、餐楼、酒楼、各类食品、饮料公司以及健身会所、美容院、家政公司等 所有集体供餐单位的食堂,必须配备营养配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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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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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考试,统一大纲,统一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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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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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国家职业资格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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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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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完成规定课程将参加全国统一规定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营养配餐员职业资格证书》。这个证书表明持证人已通过相关考核,具备了相应职业、级别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作为从事相关行业工作及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有效依据,并可登录国家劳动部职业技能考试网站查询,可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应聘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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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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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和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劳动部的职业资格证书;
●配餐员是国家批准的第64个就业准入工种需持证上岗的职业;
●由国家劳动部指派行业标准制定者、教材编者及国家著名营养专家亲临面授。
●营养配餐员是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营养配餐员国家职业标准》,并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是保证公共营养与国民健康的国家职业准入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