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造师继续教育有关管理要求,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定于2016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组织开展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第三注册周期继续教育必修课第10期培训班(参加人员名单附后)。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实务
2.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分析与防治
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案例分析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6年11月27日下午报到,28日至12月2日培训,3日上午测试。
培训地点:济南习习居宾馆 (济南市经二纬三路24号)
宾馆联系电话:0531-86057886
承办单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三、注意事项
1.参加培训人员须按通知要求参加封闭式培训,并严格遵守学员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及培训测试不合格者,将按学习不合格处理。对无故不参加者,今后将不再另行通知。学员因事不能参加培训需提前请假,严禁冒名顶替参加学习,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报到时交纳教材费(含选修课教材)、资料费289元/人;食宿费210元/人·天(共计六天),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参加培训学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山东省注册建造师执业手册》参加学习;首次参加培训学员须携带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二寸均可)1张。
4.如果所通知学员专业与注册专业不一致,以注册专业为准。
附件:1.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常见问题答疑
2.培训日程安排
3.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第三注册周期继续教育必修课第10期培训班学员名单
4.乘车线路图
2016年11月10日
附件1: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常见问题答疑
一、关于培训人员、请假人员的安排:
1.培训人员:培训单位会根据二级建造师续期注册的时间顺序,分别安排建造师参加培训。建造师所在企业可根据每期培训班所给数量,内部调整参培建造师。
2.请假人员:会重新安排培训期次,请关注注册中心网站继续教育栏目的通知。
3.插班人员:报到当天,与培训班所在宾馆电话联系登记,获准后方可插班。
二、关于未注册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学习:
未注册二级建造师如不续期注册不需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如近期需续期注册,可以自行选择有注册所在市的培训班次,报到当天,与宾馆电话联系报名,获准后方可插班学习。
三、关于选修课学习:
必修课学习完成后需有7-10天的数据整理上报时间,待必修课数据上报后即可进行选修课学习。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第三注册周期选修课培训采取网络教育的方式进行。由个人登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注册中心-二级建造师网络学习系统参加培训。
五、二级建造师增项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
二级建造师增项专业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方式进行。注册两个以上专业的二级建造师,除完成主专业继续教育120学时(必修、选修课各60学时)以外,其增项专业由个人登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注册中心-二级建造师网络学习系统参加培训。完成规定学时学习,每增一项专业均需申请完成60学时(必修、选修课各3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