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办(处):
为做好今年全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现将考试科目、时间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及时做好全省统一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考试考试专业范围及类别
二、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考试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参加各专业考试人员应符合鲁建标字[2004]8号文规定的报考条件及以下要求。
1、初级
⑴拟取初级证人员;
⑵2013年首次参加全省统一初级考试,部分科目未通过的人员(保留2013年已通过考试科目成绩)。
2、中级
2013年以前(含2013年)经全省统一考试,获得相应专业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初级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的人员。
3、高级
2010年以前(含2010年)经全省统一考试,获得相应专业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中级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根据考试时间安排,可参加不同专业不同级别的考试。
(三)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2、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考试报名时间
(1)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9月1日-10月7日。届时考生可登录“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www.sdzjy.org) 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扫描并上传本人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明、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 书》,上传的扫描件大小控制在100KB以内),提交报考申请。考生请正确选择报考人所属辖区。报考申请一旦递交,网上报名流程完成,报名信息不能再做修 改,考生在递交前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
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合格资格。
(2)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8日—10月16日。考生需注意网上审核意见,不予审核通过的应及时修改相关信息后重新申报,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应按网上报 名时的提示正确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工作单位签署审核意见(盖章)后,由本人于规定时间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造价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和缴费。现场确认时,考 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①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统一考试报名表(网络报名后自行下载打印);
②申请人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③申请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④申请参加增项和升级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提供已有的《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四)准考证打印
已完成现场确认缴费的考生,请于11月23日—27日,登录“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包括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请各市于10月23日前将试卷份数汇总表(附件2),按统一格式,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并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考试科目、试卷类型
(一)初级考试包括《XX工程技术基础知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XX工程编制与应用》三门。
(二)中级、高级考试科目:包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XX工程编制与应用》二门。
(三)试卷类型:
1、《XX工程技术基础知识》试题,采用标准化试题(答题卡),每个专业一份试卷,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2、《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试题,采用标准化试题(答题卡),各专业同一份试卷,闭卷考试。试卷中按初级、中级、高级,满分分别为100分、120分、14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3、《XX工程编制与应用》试题,每专业一份试卷,开卷考试,独立答题。试卷中按初级、中级、高级,满分分别为100分、120分、14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四、考试时间安排
五、考前培训
希望各市以考生自愿参加为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考前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
六、注意事项
(一)因2016年将发行新版《山东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报考各专业初级考生的考试通过科目成绩将不再保留。
(二)因考试范围中山东省各专业工程价目表(2015年)未出版发行,需考生登录“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根据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统一考试科目内容范围(附件1)中各专业工程消耗量定额的考试章节自行下载电子版价目表,并打印所需部分。
七、其他要求
(一)考生参加《XX工程编制与应用》科目考试时,只允许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相应橡皮、卷(削)笔刀、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相关证 件及与本专业相关的工具书,如相关定额、规范等。不得携带手机、平板电脑、手提电脑等电子设备和培训教材、讲义、模拟试卷、各类复印(翻印、盗印)的定额 资料以及考生事先书写的任何资料、复印件。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主办单位统一发放、回收。
(二)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证件和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各市考点均应设在省辖市所在地,原则上设置一处考点,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设置两处考点,须事先报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请各市严格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统一考试工作制度》做好考前各项工作,确保2015年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统一考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