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二○一一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山东师范大学是一所学科齐全、教学设备完善的综合性高等师范院校,是省属重点大学。我校是全省创办成人高等教育最早的高等院校,也是全国举办成人高等教育较早的高等师范院校之一。自1956年创办至今,已有55年的历史,为国家培养了八万余名各类专门人才。长期以来,学校秉承科学办学理念,注重教学质量,严格教学管理,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条件优越,收费规范,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多次被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评为“成人高教先进单位”,2005年在全省普通高校函授、夜大学教育办学水平评估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学校”。
一、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招生范围
二、招生对象与报名考试
1、报考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在本科入学前取得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2、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2011年10月15日、16日举行的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今年我省成人高考仍然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要先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2011年8月11日8:30至8月25日17:00)登陆指定网址(www.sdzk.gov.cn)准确录入个人相关信息,然后再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另一时间段(2011年8月27日8:30至9月6日17:00)持身份证(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到各市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采集图像信息、缴纳报名费,并进行最后确认。相关复习资料请到所在市招生考试机构或书店联系购买。考试、录取等事宜按省、市招考部门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3、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填写本人实际的联系方式,不得填写函授站点的联系地址。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录取通知书由各学校统一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转交,因此,对由于填报函授站点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导致不能录取的考生,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和函授站点负责。
4、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异地就业人员,在进行信息确认时必须出具所在企业和单位的劳资或人事部门的证明。
5、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报考我校舞蹈、美术、艺术教育等本、专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技能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1、凡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录取为我校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政治条件和学业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山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国家教育部给予电子注册。
2、本科学员毕业时可在我校参加申请学士学位考试,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士学位条件者,可授予山东师范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
3、新生入学后,学习时间安排如下:函授每学年自学40周,面授两次,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或节假日,面授时间30天左右;业余学习一般安排在晚上或节假日上课。学校提倡“名师上讲台”,选派业务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授课。
4、我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鲁价费【2003】85号”文件规定的学费标准进行学费收缴。
5、我校在全省的17个市地设有函授站和教学点,极大地方便了学生就近上学。
本简章如有与省、市规定不符之处及未尽事宜,按省、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