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12年上半年教学工作定于2012年寒假及上半年双休节假日在校内及各联合办学单位进行。为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教学时间安排:校内有关学院在寒假开学后,利用双休节假日组织安排教学考试,学校不再统一组织。各教学点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寒假假期或双休节假日安排教学考试。
2、安排好教学工作。校内各学院将2012年上半年《函授面授课程安排表》、《班主任、考场、上课教室安排表》、《任课教师审批表》(可在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下载)填写好,于2012年1月15日前交远程教育部。各联合办学单位要安排好自行授课各专业的面授教学工作,将《山东师范大学联合办学单位函授面授课程安排表》、《班主任、考场、上课教室安排表》、《山东师范大学联合办学单位任课教师审批表》(可在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下载)填写好,于2012年1月15日前报继续教育学院远程教育部。
3、收取2012年度学费。收费标准如下:函授学员:理工农医体育外语专业每人每学年1400元,文法财经专业每人每学年1200元,艺术类专业每人每学年2000元;业余学员:理工农医体育外语专业每人每学年1600元,文法财经专业每人每学年1400元,艺术类专业每人每学年2600元。校内各学院在组织学员授课时由各学院收取学费,并附缴费学员名单统一上缴学校财务处收费科;各联合办学单位按上述标准自行收取并于四月中旬前将分成学费汇至我校。
4、2012级公共计算机课由各单位自行安排,授课时间18课时。
5、各教学单位要提前十天通知学员教学安排,通知内容包括:授课时间、地点、开设课程、考试科目等,确保学员按时参加考试及面授学习。
6、每学期课程授课完后,由授课教师依据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拟出水平相当的A、B、C三套试题,一套用于考试,其余两套用于补考备用。所有试题由各单位按年级、学期妥善保存。
7、各单位要尽量安排优秀教师授课,提倡名师上讲台,确保教学质量和办学声誉。授课课程及授课教师如有变化,须报继续教育学院批准。
8、做好面授期间的管理工作,各单位要选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同志担任班主任,认真考勤,严格请销假制度,考勤表及请假条由各单位妥善保存。
9、组织好考试及补考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严明考试纪律,加强对监考教师和考务人员的管理,如实填写考场记录,考场纪录要按科目、学期装订并保存。校内各学院的考试试卷由各学院按年级、学期妥善保存,各联合办学单位自行授课考试的试卷由联合办学单位保存。
10、各单位于2012年4月30日前将2012级新生报到注册人数分专业、层次报我院远程教育部。
11、各联合办学单位面授期间,要成立函授面授工作领导小组,妥善安排好授课教师、学员的食宿,确保函授面授工作顺利进行,面授结束后将面授总结书面报送我院远程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