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大学各函授站、成人高考考生、函授在籍生:
近期我校接到部分学生反映个别函授站代收学生学费及毕业生图片采集费,对我校继续教育规范办学和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继续教育学院高度重视此类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工作,保障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发展,特通知如下:
1、我校按照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我校省内成人高等教育学费调整以后的学费标准为:学费标准2800元/年人(山东省),省外执行当地学费标准。新的学费标准从2023级新生开始执行。
2、学校实行学年制收费,每年度1月份在山东建筑大学官网开通函授学生缴费平台。本人(不得委托他人或机构)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PC端或手机端在山东建筑大学官方“网上缴费平台”核实信息后缴纳当年学费。严禁函授站及其他非法机构、中介及他人代收代缴学生学费,以防个人财产损失;网上缴费平台网址:切莫贪图非法中介机构的打折、优惠等蝇头小利,严禁将所有学费一次性缴纳给机构或他人,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3、根据我校教育教学需要,将为学生提供教材参考书目,本着学生自愿原则,自行购买教材。领取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毕业档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学校不收取任何相关任何费用,各函授站严禁设立项目违规收费。毕业生信息采集费由新华社山东分社按15元/人收取,由学生本人通过微信小程序(高校图像信息采集)直接缴纳。
4、各函授站点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办学合作协议,不得自立收费项目,不得假借主办高校名义向学生私自收取或摊派任何费用。针对发现的问题,各函授站要举一反三,及时整顿,清理不合规不符合实际的行为,消除影响。
我校坚决打击违规办学和乱收费的行为,坚持对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欢迎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违规收费的现象,请保留相关证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学院举报。凡函授站在招生或教学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整改。对于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函授站,我校将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办学合作协议,撤销函授站在我校的合作办学资格。
举报邮箱:287051681@qq.com
山东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1月9日
审稿:韩卫东
编审:王军
终审:杨广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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