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参加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或者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按以下程序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办理时间:申请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限内。
二、办理地点:
1、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到单位所在地的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没有工作单位的,应到户籍(或暂住证)所在地的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
2、需到市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请到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地点:香港中路17号。
三、所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有工作单位、并且享受免试政策的,应向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三份(可从“青岛市会计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从事会计工作的);
(5)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市直单位除外);
(6)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7)二代身份证原件;
(8)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2、申请人有工作单位、但不享受免试政策的,应向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三份(可从“青岛市会计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3)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珠算五级以上证书;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从事会计工作的);
(6)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市直单位除外);
(7)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8)二代身份证原件;
(9)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申请人没有工作单位、但享受免试政策的,应向户籍(暂住证)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三份(可从“青岛市会计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二代身份证原件;
(5)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6)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