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修电工职业资格证书: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颁发
维修电工:从事机械设备和电气系统线路及器件等安装、调试与维护、修理的人员。
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国家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
2:特种作业(电工)操作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
特种作业(电工)操作: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分为高压、低压和防爆三种。全国通用,自2010年后,老版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样本改用二代身份证似的IC卡类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样本 ,复审为三年一审。
2..1 高压电工作业
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
2.2 低压电工作业
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
2.3 防爆电气作业
指对各种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维护的作业。适用于除煤矿井下以外的防爆电气作业。
3: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
电工进网作业:是指在用户的受电装置或者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的许可凭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分为低压、高压、特种三个类别。
3.1取得低压类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可以从事0.4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气安装、检修、运行等低压作业。
3.2取得高压类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气安装、检修、运行等作业。
3.3取得特种类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可以在受电装置或者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试验、二次安装调试、电缆作业等特种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