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提升我省广大青少年学生的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丰富青少年课余生活,不断加强和改进我省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二〇一四年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科目:播音主持
二、考试时间以公布时间为准。
三、所有科目考试原则上全部安排在暑假进行,安排在其他时间的考试应报省艺教委批准,并在网站及官方微博提前通知。
四、考试内容与标准
各科目考试内容及标准以山东省教育厅艺术育委员会发布的《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手册》(2014版)和播音支持教材为准。各地不得擅自更改。评委根据考生报考级别的具体要求进行综合评定,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给予评定成绩,并写出评语。对不合格者不做降级处理。
五、评委与工作人员
评委由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统一聘任、调配和管理。原则上每个考场安排2名评委。
八、证书发放
凡成绩合格者,由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统一颁发等级证书。
山东省播音主持等级考试办公室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