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本部注册学习(2016年注册学籍、学制为2.5年)的学生,请于5月2日—5月15日工作时间,带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到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
二、各地函授站(点)注册学籍的学生,请与所属函授站老师联系办理毕业注册事宜。不接收学生个人单独申报。
青岛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附件: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如下:
基本要求
1、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数字化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白色或浅灰色。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平并无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配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镜盒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照片要求:
1、尺寸:36mm * 48mm
2、大小:500—600 KB
3、相片格式:JPG
4、成像区面积:48mm * 33 mm。下颚到头顶25~35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
5、命名:置于照片的外部,命名为:身份证号+姓名(例如:370202198501011151张三)。
身份证号一定不要错,请认真查对,严格按照格式命名,不要加专业、空格等字段,否则会影响照片导入,造成毕业证无法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