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学籍注册严格按照学生缴费情况进行,未报到缴费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请函授站、教学院系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好学籍注册工作。
一、学籍注册的相关要求
(一)学籍教育部网上注册(完成时限3月31日)
各函授站、教学院系根据学校下发的附件一《青岛大学2016级学籍注册学生信息表》,逐项核对数据,表格中信息不允许修改。学生报到情况、学籍变更数据等情况直接在表中相应栏中标注。请将核对后的电子表格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纸质材料由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邮寄回我院。
(二)2016级新生专升本资格复查(完成时限5月15日)
有关要求见《青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16级成人高等教育部分专升本新生专科学历清查的通知》。
二、学生学籍异动的有关处理方法(完成时限3月31日)
(一)注册信息与录取信息不一致情况的处理办法(发现请尽快联系我校,注册之后永不得更改信息。)
1.姓名变更: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派出所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
2.身份证号变更:公安部门开具的公民身份证号变更证明原件。
3.姓名和身份证号不能同时变更。
(二)学生个人申请专业、学习形式等学籍变更需填写附件2《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由教学单位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我院审批、备案。
(三)严禁跨科类转专业,专业对应科类可参照附件3《分层次分专业科类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