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教学点、相关学院:
为了确保2015年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及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严格按照我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在限定时间内收取并上缴本年度学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费范围
青岛大学各年级所有在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全额学费。医学类和师范类学生学费收缴工作按照医学院、师范学院下发通知执行。
二、收费标准
2015级之前老生按照鲁价费发【2003】85号文件执行,2015级新生学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专 业 类 别 |
学费标准
(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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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哲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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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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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工学、农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中的体育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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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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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类、艺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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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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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费时间:2015年3月31日之前
四、缴费方式
1.现金现场缴纳;
2.合作单位以对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汇入我校财务账户:
户 名: 青岛大学
账 号:802130200337629
开户行: 青岛银行青岛市香港中路第二支行
摘 要: XXX函授站教学点2015年学费
注:教学点汇款必须使用与青岛大学签订办学协议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对公账户,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汇款!
四、收缴材料
我院下发的各年级缴费明细表及汇总表,经各函授站、教学点认真核对后,并在学年缴费栏标注明已缴费学员的缴费金额,将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并同时将缴费明细表、汇总表纸质的资料,由教学单位负责人每页逐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5年3月31日前邮寄到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