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实施好新标准,按省建设厅的要求,经我委研究,决定8月下旬至9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分期分批进行交底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交底培训的具体工作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
二、交底培训范围:
1、建设、开发、标准管理等单位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古建等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合同、计划、预算人员;
3、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三、各县市区建设局和市直有关单位,应按全市的统一部署,尽快抓好落实,凡属培训范围内的人员均应参加,同时派负责标准管理的人员带队。
四、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各县市区建设局和市直各单位将培训人员报名表(附后)务于8月15日前分别报市建委基本建设科和市造价管理站。
为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特聘请本规范的主要起草人来我市授课。